损友不请自来
我才离开车站没多久,状况就来了。为此,原本预定要进行的搜查行动也不得不暂时中断。
来自背後的视线是谁的呢?
假设A──是警察吗?
不,若是警察,大可直接将我拦下来盘问,顺便说教,最後再送我一句『学生放学後就该回家,不要到处游荡!』作为结束。这点我事前早有准备,所以不难应付。
假设B──难道是看我不顺眼,想找碴吗?
这不是不可能。
或者说,专程来寻仇的可能性恐怕还更高。
基本上,我在新都可以算进名人之列。有一阵子太过招摇,虽然没有报上姓名,不过应该有不少人认得我这张脸──特别是那些没事找我麻烦,却被我十倍奉还的家伙。
不过,我的恐怖传说似乎没有到达见人如见鬼,可以把人吓得拔腿就逃的程度。看来仍有不少进步空间的说,哈哈哈……玩笑话就说到这边,正事要紧。
要打破眼前这个僵局,看样子不可避免地,势必得采取一些不太文明的手段不可了。
但是在人来人往的街上毕竟不方便动手。
有适合动手的好地方吗?
场所吗?
这麽说来,哪里也许可行……
路上已经看不到行人了。
除了我,和他之外。
这附近的道路并不暗,并排的路灯依然不倦勤地提供路人足够的光明,将柏油路照亮得彷佛朝夜晚深处延伸而去的光之道。但是道路两侧的世界却荒凉无比,压倒性的黑暗将道路包围住。走在这种道路上,就像是手持火把,一个人步行在黑暗的森林里,随时都在担心黑暗里是否会有野兽潜伏。这种根植於心底,最原始的恐惧……
这附近几乎已经废墟化了。
据说这里原本打算开发成综合商业中心,光是占地之广,就可想见当时投入的资金与人力有多庞大。可是建设期间却被新闻媒体揭发土地收购过程有问题,後来又陆续爆发出集体贿赂、渎职等不法事实,最後被迫停工,而後就荒废至今。
事情经过,我多半是从电视新闻里得知的。
不过对我来说,这里曾经有过什麽样的历史其实并不重要,这附近够荒凉、目击者零、大搞集团械斗、再怎样惨叫外界也听不到──这些要素才是重点。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来。几个月前,我曾经和新都某个飞车帮派在这里火拼过。当时冲突的理由已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这里怎麽打也不用担心殃及无辜,对我而言可说是再适合不过的了。
所以我才决定拿此地来『招呼』我身後的访客。
说到这里,那个人依然尾随在我背後,始终维持着一定距离。
可是有一点我感到怪怪的。
那个人骑乘摩托车,并刻意放慢速度跟在我背後。在街道上的车辆行人还很多的区域,他只要混进车流当中便可隐藏行踪。有句话说,要藏一片树叶,就要藏在树林里。那个跟踪者可说是这句俗谚的实践者──只不过对我无用。
在市区就算了,可是在这个安静到连一根针落地都听得到的地方,机车的排气声实在太明显了。对方难道以为我完全没注意到吗?肉食动物在接近猎物时,会笨到暴露出自己的气息吗?那个人……不,那家伙连这点常识都没有吗?
还是说,那家伙老早就看穿我是在『钓』他,所以他反过来故意『上钩』……这也有可能。
现在的话,随时都可以动手了。
不论是我,或是他。
在我以前看过的西部片常上演这种剧情。两名枪手面对面决斗,气氛紧绷,谁也不敢贸然出手。双方都在等待拔枪的时机。
这种老套剧情,说得难听点就是拖戏。我向来厌烦这种慢吞吞的剧情发展。万一双方一直错过动手机会,岂不是就得继续大眼瞪小眼,拖戏拖个两三天也演不完?
我的作风永远只有一个──
先下手为强!
呵,很快就让你见识什麽叫做人间地狱。
废弃工地的围栏早已形同虚设,以我的体能可以轻松翻过,但是我没有这麽做。这次行动并非撤退,而是诱敌,所以我耐心地持续沿着围栏的边缘移动,找到入口後再进入。
我已经准备好了。
接下来就是要好好拜见这个人的尊容,然後再将他的脸扁到连亲生父母都认不出来的程度就好。
但是……但是,再怎样也只能用但是,我很快就学到一个教训,那就是──世界绝不是绕着我一人在转动的。
眼前突然呈现一片刺眼的白茫。
那家伙居然趁我转头的瞬间,将机车的强光灯照射在我脸上。我真是太小看对方了,竟然反将了我一军。
强光之後,是油门急催的狂嚣。
嘟噜!嘟噜嘟噜!
摩托车冲了过来,此时我的视力却尚未完全复原。
纪元以前,罗马战舰的士兵也许会被希腊人的光学兵器给吓到(据说希腊学者阿基米德曾经利用凹面镜的反光聚焦原理,成功烧毁罗马战舰)。但几千年後,别以为我会着一样的道。
无需恐惧,眼睛所看到的并不代表一切。闭起双眼,反而更能看清楚这个世界。
在知觉无限扩张的领域里,任何有形的存在皆无所遁形。
我只朝侧边移动一步,便躲开了机车的冲撞。
同时间,那家伙真正的行动也已被我所掌握。刚才冲撞过来的摩托车并没有骑乘者,上头的人早已先行跳车。
不管他下一步棋是什麽,他也已经没机会实行下一步了。
「这是回礼,收下吧──」
我朝着那家伙抛出背包。
背包里头可是装了满满的教科书和字典,被砸到没死也重伤。
结果,飞出的背包被对方闪开了。
但他闪得了紧接着飞来的拳头吗?
我投出背包的同时,也同步缩短和他之间的距离。
那家伙闪躲的同时,也进入了我拳头的射程范围。
但是……
「——!」
迎面的破风声与一股压力同时到来。
我紧急闪开。
那是对手击出的左拳。
而且是没有准备动作,即使是我也难以掌握,一记犀利的拳头。
紧接着又是左拳连击。
这种挥拳方式,以及独特的步伐节奏,我已经看出对手的格斗技巧是什麽了。
是『拳击』──世界最着名的格斗技之一。
拜某个莫名其妙丢下挑战书、且擅长拳击的混蛋所赐,这个洗链的搏击艺术已成为我最讨厌的格斗技。
比较起来,我面前的这家伙比那个混蛋转学生更强。
他的刺拳快得非比寻常,一般人恐怕完全看不见,而且每一拳都有足以将对手KO的破坏力。
他的左拳又快又痛,右拳简直是大炮。
对手的实力出乎我想像,我只好先拉开距离。
只要再撑一下,视力就能完全恢复──可是理所当然的,那家伙也已经识破我的企图,步步进逼,丝毫不让我有脱身的机会。在野兽面前露出怯态的猎物,是难以逃出猎食者的爪牙的。
所以,绝不能示弱!
「呀──啊啊!」
我朝他的腰际踢出一脚。
但是被躲开了。
虽然失手,但还是成功拉开了距离。现在的距离可是我最拿手的攻击距离。
脚上功夫是我的长项。在我回旋踢的攻击射程内,没有人能接近得了我周身一公尺范围。除了教我格斗技的伯父以外。
我很久没有对伯父以外的对手这样认真了。那家伙的本事确实不差,从刚才我踢出的那一脚就能精确算出我踢腿的射程,而且还游走於危险的境界线,似乎在诱使我攻击的样子。
真是有意思的家伙,我就接受了。
「——!」
我以极快速度缩短间距,将力量集中於右脚。
──踢出!
目标是对手左侧的太阳穴。
这一瞬间,对手也动了。
他不回避我的上段踢,反而自己冲上来。
神速的右拳──加农炮开火了。
「——!」
拳与脚,交错的瞬间。
「——?」
「……」
我…不,不只是我,恐怕我和他两个人都想不到,这场对决会是以这种结果收场。
我的右脚就停在那家伙左颈旁几公分之处。
他的右拳也在我的下巴前停住不动。
「唉唉……」
对方叹了口气。
「好不容易才让你拿出真功夫,这种结果还真让人扫兴」
是我熟悉的声音。
就在刚才那瞬间,我的视力也恢复了。
眼前对着我大吐不满的人也是我熟悉的脸孔。
我收回踢出的右脚。
要是继续在刚才那种状态下交谈的话,实在挺滑稽的。又不是电影突然停格,对白却继续播放的说。
「你啊,就没有其他的打招呼方式了吗?」
我非抱怨不可,再怎样讲我才是被害者。
「哈哈!别在意啦!」
「这是突然骑车撞过来,还发动偷袭的人,所该讲的话吗?」
「是有点过火啦,但我看你也玩得很愉快呀」
「玩、玩?」
我可不这麽认为。刚才我要是没有停下来,我刚才那记踢腿恐怕已经踢断他的脖子。同样的,要是他刚才没有收手的话,我的下巴也老早就被打碎了。
我一定好好骂骂他才行。
但是……奇怪?
人不见了。
「过来帮个忙好吗?喂喂──」
原来那家伙跑到工地堆放杂物的地方。
现场凌乱不堪,看来是方才机车失控後撞到的关系。
「有什麽事啊?」
「我的爱车被木板压住了,快帮我把机车拖出来」
「当你把机车当作凶器时,那时还记得那是你的爱车吗?这叫做自作自受,我没有帮忙的义务」
「真是小心眼啊你,几百年前的事还记得那麽清楚干嘛呀」
小.心.眼?
「真是不好意思,我这个人度量太小」
可恶,再赏你一脚。
用尽全力。
目标:某人的屁股。
「呜哇哇哇——!」
磅啊!咚镪!咚隆咚隆隆隆!
目标击破。
「既然是爱车,那麽就这样相亲相爱一辈子吧!」
这是正当的复仇。
我会在你的墓碑上亲手刻上名字的。
某个和机车殉情的笨蛋长眠於此──
『克洛瓦.基鲁巴特』
街道、大厦、灯火,我所熟悉的浮华景色在我面前扩展。这也许还是头一次,向来不怎麽喜欢的新都夜景竟也有让人倍感怀念的时候。
我将视线移到车站广场的数字钟。
PM.十点二十二分
看样子真是浪费了不少时间。
「喂,干嘛一直盯着时钟看?该不会是门限时间过了,怕回家被可爱的玛琳美眉给『疼爱』一番吗?」
浪费我时间的元凶朝我走过来。
「别开无聊的玩笑,我家没有门限」
「那就好」
「一点都不好!」
我忍不住大吼起来。
「你知道你给我添了多少麻烦吗?」
「我当然知道啦!所以说,为了赔罪,我不是已经用车载你回车站了吗?途中或许多绕了点路,可是最後还是平安到达不是吗?」
「是这样吗?怎麽我的记忆和你的叙述有颇大的出入?」
这次真的是误上贼车。
别听那家伙说得这般理直气壮。去头去尾、撷取重点以自圆其说的伎俩哪个人不会?真正的事实是——我坐上这混蛋的机车後,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就被交通警察盯上。克洛瓦说为了躲警察,会稍微骑快点……事实上却是油门催到底,让仪表指针直闯计速表红色禁区的超违规加速。
接下来的事我就记不太清楚了。我们大概飙了两个钟头,而路上几乎都是不曾见过的风景。
追根究底,克洛瓦一开始就别搞偷袭,用正常方式打招呼的话,自然什麽事都不会发生。
这种时候,只要坚守立场即可。
责任明显在对方身上,我不用再说什麽。
……
「算我对不起你,你想要我怎麽赔罪?」
元凶总算认罪了。
「明天午餐让你请一顿就行」
「够爽快,成交!」
「12寸豪华潜艇堡一个、热狗三明治两个、大薯条一包、法式炸鸡一盒、500CC可乐一杯」
「喂喂喂,你想谋杀我的钱包吗?」
钱包啊,去恨你的主人吧。
话说回来,我和那钱包的不中用主人,也就是克洛瓦.基鲁巴特,自他转学以来,我们之间以这样的相处方式竟也持续了半年之久。以同班同学的立场来说,保有最起码的来往互动是理所当然。但似乎有不少人认为我们之间有着生死至交的情谊。
说成生死至交是太夸张了,我可不承认。不过,在同班同学们眼里,我和克洛瓦之间为朋友关系的确也是事实。
同学向我确认时,我也没明白的否认过。
……朋友、吗?
「喂,喂喂!」
一道声音打断我的思绪。
克洛瓦在叫我。
「已经很晚了,你还不回家吗?」
「我还有点事要办。我会搭最後一班电车回去的」
原因不能讲,讲出来也只会被笑。
我不想再多说什麽,可是克洛瓦并非这样就能打发的对象。
「也差不多该告诉我了吧。你专程前来新都的理由」
克洛瓦单刀直入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