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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漓如今终于深刻明白“没有钱万万不能”的道理了,远离现代社会后,有迟西和秦渲那两个冤大头照顾她的生活各个方面,身上带有钱也从来不用花她的,久而久之她对钱的概念也就渐渐淡了,根本没想到自己也会有今天,竟然全身上下搜不出分文! 唉!林漓头疼地摸摸自己的肚子,住不起客栈还不要紧,也能找出块好草地或者破庙露宿,可是饿了该怎么办呢?她可是把吃饭当老大的人,一饿就全身系统崩溃,无法思考和言行! 林漓用尽最后的能量转动脑子,去哪找免费吃的呢?总不能去给人家做苦力换取一顿饭吧?不行!她丢不起那个人!让人家知道她堂堂桃花帮的大侠女大神医竟然落魄到要靠卖苦力来换口饭吃,那她将来还怎么混呢?所以她死也不去干! 左思右想之间,林漓不知不觉走到了一片树林里。此时正直炎夏,整片树林显得绿意盎然、生机勃勃,还能看见几棵果树上一小个一小个刚结出来的小果实,刚冒出点头,样子十分可爱。 林漓无意间看到,略沉思了一下,眼睛忽然亮了起来,高兴地跑到果树底下。她怎么忘了她拥有灵兽的能量,说起来也算是有超能力的人呢! 深呼吸了一下,林漓集中自己的意念,伸出手掌,不多时,一股气流从丹田升起,运送到手掌上,幻化出专属于灵兽的紫色的光来,接而紫色的光笼罩在刚冒出的一个个的小果实上,奇异的事情发生了!只见原本小而青涩的果子瞬间长大,不到几秒钟时间就长大成了又红又香的拳头大的果子,看起来诱人得让人吞口水。 成功!林漓兴奋地给自己鼓起掌。真是太佩服自己的脑袋了,竟然想到这个办法给自己找吃的!刚才自己只是灵机一动,想起当初灵兽带她和秦渲及爷爷进山洞时就是一路用灵力催生洞内花草的,所以现在试了一下,果然灵验!嘿嘿,不错,以后没吃的可以用这个办法。 摘下树上的大红野果,大口大口地啃。嗯!不错,真甜!林漓满意地笑了。或许是天生警觉力低,又或者是饿得只想着吃的了,林漓完全没有留意到自她走出赌坊就一直跟在她身后的身影。不过,这个人跟踪得很有技巧,保持了较远的一段距离,又不至于跟丢了。 此人气息高深而内敛,一般人还真觉察不到。直到他看到刚刚那神奇的一幕,才惊诧的乱了一下气息,不过很快他又调整了过来,紫色的眼眸忽明忽暗,瞬息万变,然后勾起嘴角,扬起妖娆而魅惑的笑容。 林漓吃了两个红野果后,就找了块空旷的草地躺下。可是无论多努力地催眠自己,结果都没用,脑子里乱乱的,闪过的都是秦渲和迟西的脸。很担心他们的现况,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受伤,不知道他们现在是不是在为找不到她而急疯了,这一个多月来他们还没分开那么久过,都怪那个该死的段亦飞,吃饱了撑着把她囚禁了起来。这回她是名副其实地闯荡江湖了,有点小名声,可是,没有钱,没有英俊的高大白马,还好有把拿不出场面的桃花剑和不错的武功。但是,一个人走江湖,难免过于孤单。茫茫人海,她要怎么找到秦渲他们呢?这个时候忽然狠起了这个落后的年代,怎么没有手机和其它通讯工具呢? 好想念秦渲的温柔体贴,好到让人找不到一点毛病,堪当一个完美情人;也想念迟西,这个总是爱闹她的可爱男子,有点像弟弟的感觉,嗯,没错,像弟弟,谁叫他年龄比她穿越前的小。 越想越睡不着,而且蚊子好多哦!大热天的又是在草地上面,蚊虫叮咬得林漓全身难受,到处都起疱了,痒死了!而且,这荒郊野外的,天将黑了,四周看起来静得有点恐怖,想想自己好像从来没有单独露宿野外过,以前也是在大学里和一帮同学去露营过一次而已,而且,他们班有个男同学特别爱跟他们讲鬼故事吓他们,林漓相信这个世界是有鬼魂的存在的,所以那次露营被吓得不轻,现在想起那个男同学讲的鬼故事,不禁毛骨悚然起来。 警惕地看了看四周,天色将黑尽了,笼罩在树林里的夜色显得有些阴森,虫叫鸟叫声清晰地响在耳边,却不是大自然美妙的音乐,更像是某种可怕的事情来临之前的奏前曲。 林漓紧张得吞了吞口水,眼睛眨都不敢眨一下,就怕一闭眼再睁开时看见什么恐怖的东西。 不行了!这地方她是一分钟都呆不下去了,无论如何她都要马上撤退!退到哪里?随便啦!只要是有人的地方! 顷刻间,林漓拔腿就跑,健步如飞,像惊弓之鸟一样往沧州城内跑,直到跑到目光所能见到的第一座屋子才停了下来,依稀能听到里面有人讲话的声音。 总算不怕了!林漓拍拍胸口,定下神来。偷偷地爬到人家墙上往院子里面看,灯火通明,有几个仆人走来走去,手上托着一盘又一盘的菜,往一个貌似饭厅的屋子里送,看这排场,这家人还不是一般的有钱。听说,从古至今,所有的有钱人都喜欢远离闹市,在偏郊的地方选块风水宝地盖别墅,看看这家人、这宅子的排场似乎很有道理呢! 咕噜咕噜!肚子不争气地叫起来。唉!林漓很怨恨地看着自己的肚子,自言自语道:“有骨气点好不好!不要见到美食就呼叫啦!”不过她真的饿了,刚刚吃的那两个野果只是暂时能饱一下,可是没有油水补充,一下就消化完了。 看这家人都忙着要吃饭了,厨房应该没人了,不如溜到厨房里去看看有没有煮剩的东西吃。这个念头一动就停不下来,林漓运起轻功轻松地翻过围墙,如鬼魅般飘进了厨房。 靠!真他妈的大!林漓觉得用脏话才能表达她对这家厨房的形容,太过分了,竟然看起来比迟西还有钱,厨房都比迟西家的大了一倍! 林漓一个一个锅盖地掀开,眼睛越瞪越大,老天爷太不公平了!这什么世道啊!你看看这家人的厨房里都剩些什么食物啊!什么燕窝饺,人参汤,雪莲茶,这些都不算什么,最要命的是她竟然看到一条锅里刚蒸好的热气腾腾的金黄色的鱼,这鱼她好巧不巧的以前在网上看到过介绍,因为被称为世界九大最昂贵的食物,所以她还特别地看了介绍,它的名字叫“金钱猛鱼”,每斤的卖家高达五千多人民币,当时看到了就觉得令人瞠目结舌,暗骂谁那么奢侈花五千块吃一跳小鱼,谁就是神经病!没想到,这个神经病现在就出现在这个宅子里。 林漓暗想:你都敢买了,我就敢偷吃给你看,反正我只是说买的人是神经病,我是免费吃,不算神经病,不吃的才是白痴呢! 直接用手抓了一块鱼肉送进嘴巴里,嗯!味道不错,只是,跟一般的清蒸鱼味道也差不了多少嘛!真是让人郁闷!亏这家人还花了那么多钱来吃这条鱼,亏死了! “好吃吗?”一个很动听的嗓音在厨房门口响起。 “也就一般啦!不值这个价!”林漓无意识地答道,回答完了意识到不对劲,背后怎么会有人呢?随即转身一看,“啊!你你!”不可置信地看着门口的人。 老天!怎么是他! “呵呵!”站在门口的人低声笑了起来,有几分揶揄,几分魅惑,分不清其中意味。 “想不到,我们竟在这里又见上面了,林公子!不过,你怎么会对我家的厨房那么感兴趣呢?” 没错!这个人正是在赢了赌坊里打败了林漓害得林漓破产而露宿野外的紫衣男子! “你怎么会在这里?你说,这是你家的厨房?这里是你家!?”林漓瞪大了眼睛问出声,眼里盛满差异。 紫衣男子仍是那副魅死你不偿命的笑容,“是啊!刚我看到个人影飘进我家厨房里,还以为是哪个不长眼的梁上君子偷错地方呢,那么大个地方不偷,偏偏来这厨房偷。”说完还意味深长地看向林漓。 “呃”林漓词穷得不知该怎么说好,现在她只想随便找个什么地洞、狗洞、老鼠洞的钻了就好。忒丢人!真是丢人丢到太平洋去了!怎么钻谁家厨房不好,偏偏钻到他家来了呢? “林公子,我家的厨房太小,也不干净,弄污了你的衣裳就不好了,来,请林公子随在下到饭厅去用膳可好?”紫衣男子上前微笑做了个“请”的手势。 “呃”林漓仍然是呆呆地看着紫衣男子,不过说实话,这种时候不说话比说话的好,人家虽然给她台阶下,但也不代表她不尴尬啊,要怎么解释自己的行为呢? 紫衣男子见林漓没动,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抓住林漓的手就拉她走出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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