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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先生是老了,真的应该老了。谁家的小猫能活十一二年?那还不成了猫精了! 小军也还算孝顺,不惜花上三十元钱为老太婆和老头子买回一只小猫咪。小家伙不似猫先生浑身黑不溜秋的,那一道色的黄,让人看着顺眼,感觉舒服。 三十元可能是个小数目,但对于月薪不足千元的小军来说,应该算是奢侈了吧。不知国家统计局是怎么算的,每年工资好像总在涨,可小军却感觉是空调——到手的丝毫未变。并且还有所下滑:工资未变,物价却上涨了。可见,人类和我们鸡族一样,都是欺上瞒下的主儿。小军想不明白,若邻居月薪一万,一平均,他的月薪也就是五千多了;若邻居的住房一百二十平米,一平均,他的住房面积就有九十平米了。真他妈的怪事,莫名其妙的被增长了。如果统计局到基层普查一番,保证他们大跌眼镜——乖乖,求求他们别跌,真若眼镜跌坏了,那家伙,又是下面纳税者为他们出资换新的。 敢保证,埃及的金字塔一定不会没落。因为它就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不论挂什么旗号,都不会均而分之。倒是中国的长城,只是一条线,没掖着没藏着的,一样的尺度延伸,似乎达到了均贫富的主旨。可惜,秦灭亡了,倘若秦始皇再多活个十年八年的,还不知中国历史会如何发展呢! 公平,如果是先秦的一种设想的话,封建社会应该也是可以的。 公平,如果是当代的一种必然的话,社会主义社会也无非是这样的。 公平,只是辞典里的一个常见词语罢了。任何时间任何地方都不会实现真正的公平。不公平才是最好的公平。据考证,公平隶属于舶来品——其实国外的公平也是痴人说梦。那该是从火星引进的吧!终究是人类的一个幻想而已。 所以,人类大可不必指责我们鸡族,我们虽不能体现公平,照可以构建和谐社会。 然而猫先生似乎有点想不开:自己为主人付出贡献那么多年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没有苦劳也该给点酬劳吧,最后竟什么回报也没有吗? 傻瓜!你还要什么回报?光荣退休,平安着陆已经是你的福气了。还要主人清点你的罪责吗? X年x月,你无端咬死我鸡族的一只成员 X年x月,你抓伤了邻家的小妹 X年x月,你蹬翻打碎了一个碟子 X年x月,你胡乱拉便糟蹋三斤粮食…… 凡此种种,罄竹难书。倘若一一算来,不来个斩立决,判你个死缓也是吉星高照了。好歹主人对你还是念及旧情的,只是免了你的职,让你退居二线,安享晚年。你仍可以享受俸禄。仍可以以一个老前辈的身份去发挥余热嘛,更何况,现在你已彻底解放自由(小猫被上套,老猫被下套),也可以搞一场轰轰烈烈的黄昏恋吗! 猫先生终是很颓废,先前被一绳拴着,似乎生活充实,现在一旦放任其自流,倒乱了方寸,精神空虚,不知时间如何打发。可见,奴隶终归是奴隶,即使一日得到了解放,心中总有挥之不去的阴影存在,那就是:我是奴隶! 就如同如今的中国,一旦谈及南京大屠杀就黯然神伤,那是心中永难磨灭的心痛。只是不能有欲绝的念头。过去的毕竟已是过去,展望未来,历史难道还会重演吗? 我亦如此奉劝猫先生,猫先生却把自己作为了清末的李莲英,把老太婆和老头子当做昏庸的慈禧,幻想一只陪伴得宠于主人身边。结果果不出我所料,主人对其还是有一点感情的,只是叱责其离开,怎奈何小军却毫不留情,一脚踹来,正中猫腹。猫先生惨叫一声,弓身跑去,一去再不返。是死是活,终不可知。许多时日后,我以为,猫先生大约的确是死了。 我最为敬重的猫先生竟落得如此下场,我只觉一阵心寒。我是否也老了? 猫先生就这样去了。我有一种心酸的感觉。人类的喜新厌旧,对人和物都不例外。所以女人才会不断的美容化妆,借此来改变自己的形象。要么凭魅力征服男人,要么凭爱心感化男人,否则,一旦人老珠黄了,是很难拴着男人的心的! 夫妻尚且如此,色退情已退,神圣的爱情由天使瞬间转变为魔鬼。昨还同床共枕,今却形同陌路,变化之迅速如刘谦大师的魔术戏法,让人猜不出其中的玄机奥秘。那么朋友呢?世上根本没有什么友情,有的只是利用和被利用的关系:有利用价值时就是朋友,无利用价值时就是常人啦! 所以,世人无真正的朋友,也无真正的敌人。有的只是能给你制造利益的人和破坏利益的人。 所谓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缘就于“利益”二字。俗话所说的“富易妻,贵易友”,也就不难理解了。 对于和猫先生一样服侍别人的人,要想不被冷落,就要一方面证明自己的能力,为别人谋利益的能力;一方面显示自己的潜力,为别人谋大利益的潜力。能力是有限的,潜力是无穷的。当主人既赏识你的能力又惊羡你的潜力时,才可避免“兔死狗烹”的下场。因为,虽然没有了兔子,你还能捕来鹿和羊什么的,倘若真够勇猛捕来虎和熊的话,你的死期也就不远了,别人不会让你威胁到他的——潜力,不能发挥到极致,除非你之生死于度外! 没有真正的好的主人。人都是自私的,要么为名,要么为利,无外乎这两点。——雷锋做好事不留名,可是全都写进日记里了。 你还会相信什么人吗?你还能相信什么人吗?不相信别人可能会后悔,相信别人则一定会后悔!倘若非要找个人来相信的话,那就只有你自己了。何况,有的人连自己也不能够相信,那就是缺乏自信的人。 想到这些,我脊背一阵发凉:这就是我们与人类共同生活的世界吗?我的未来该是怎样的呢?是否会重蹈猫先生的覆辙呢? 我自感暂且还应该是生命无忧的,首先,我不是猫;其次,我还有增肥的潜力——我还不足九斤;再者,似乎老太婆和老头子对我的表现还是比较欣赏的。 居安思危,古人说的没错。但我既拥有能力,又拥有潜力,何患之有?故丝毫未发觉有不利于我的危险的端倪。 我仍是趾高气扬,继续塑造我的辉煌。 但我终于做了一件错事,一件我终身为撼而改变我命运的事,一件令主人震怒而改变对我态度的事。虽然我是为了我的小黄鸡。 小黄鸡太天真了,竟然认为所有的人类都是主人。所以,对他人毫无防范意识。轻信别人是会吃大亏的,甚至会付出生命代价的。这个道理我告诉它多次,它却不放在心上。依然我行我素,酷似恋爱中的女人。 于是,见到邻家的三岁的孩童,拿着蛋糕蹒跚的走来时,小黄鸡便兴冲冲的迎了上去——它以为小家伙要为它食。 小家伙竟对鸡发了脾气,蛋糕扬起,高举头顶不说,还一脚踹在了小黄鸡的胸部,小黄鸡再一次受到伤害。 我认为它活该受伤。总接受教训,却积累不了一点经验,真怀疑它的智商,甚至怀疑这辈子它就是屡遭被人戏弄的贱命! 我若自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我若理智——猫不跟狗斗,鸡不跟人斗。也许就不会住下大错了。偏偏那日我心情不好,见此,很想出口心中恶气:小样儿,敢踢我的小黄鸡的胸部,不给你点厉害看看,你也太不拿豆包当干粮了!想到此,我冲了过去,职轻轻一跳,便把小家伙的蛋糕给啄了下来,翅膀或许打在了他的脸上,小家伙立即“哇哇”大哭起来。 “你家公鸡会啄人了!”小家伙的母亲不分青红皂白就信口开河。 我感到莫大的悲哀。不在于无端的被猜忌,而是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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