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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连几个夜晚,沉闷而压抑。虽然窗外月色皎洁,预示着明天又是一个好天气。 下雨的时候心也涨潮,天晴的时候花儿也绽露了笑。 好天气通常都有一个好心情,可唐小三躺在床上却是翻来覆去睡不着。 唐小三和二哥睡一张床,二哥劳累了一天,已经睡得正熟,发出了雄壮有力的憨声。二哥以前也打憨,却不像这几天这样高亢,有节奏,也许这被生活折磨多年的汉子,蓦地听到地租从此免了的喜讯,心中大为安定吧。 “老三,你太神了,只是一句话就让沙大少爷免了咱们家的地租,咱们赶快去告诉爹去,让他也高兴一把。” 想起二哥的话,唐小三悄悄地爬了起来,看了看睡梦中还露出开心笑容的二哥,心里微微叹了口气:“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吗?也许要不了一两年,我就会和二哥一样,为了几个铜钱的收入也要开心一把。可是,我并不是只能过这种生活的,我的生活本可以多姿多彩。” 唐小三手心里紧紧攥着三颗骰子,这三颗骰子跟着他有十年了。他从八岁起就开始偷偷摸摸练骰子,他只能偷偷摸摸练,因为爹见了,非把他打死不可。死去的娘曾经跟他说过,他们家所以会这样穷,就是因为爹以前好赌,不但把家产输了个精光,爹还把自己的一只胳膊输给了人家。 唐小三所以练骰子,是因为逢年过节的时候,村子里的大人小孩总会聚在一起赌钱。爹不赌,也不准他们去赌。而他越不准,唐小三越想去赌,正是这种逆反心理驱使得唐小三开始练骰子。掷骰子也许是惟一可以在被窝里一个人玩的赌具。 就这样,唐小三从八岁掷到十九岁,整整十一年。十一年来,他也不知掷了几百万次,终于能够随手就掷出一个豹子。当然,不光是豹子,别的点数,他也是可以随手就掷出来。 整整十一年,通过他的细心揣摩,他发现了骰子的一个特点。不管是什么样的骰子,每一面都刻着点数,每一面的点数都不相同,因为点数不相同,六点的这一面就要比其他几面轻。点数越少的一面,越重。而一点的那一面,却又不同,一点的那一面比三点的那一面还要轻,因为一点通常剜得比三点加起来还要大。 这种轻重之间的差别极小极小,一般人根本就注意不到,就算注意得到,也感觉不出来,而一个久经训练的人就不同了。 唐小三不仅心思缜密,一双手也极灵巧,他似乎天生就是掷骰子的料,他就是利用骰子这点分量上的差别,把自己想要的点数掷在上面,想要几点,就有几点。 不久前,正好是元宵节,他和村里那些人赌了一次,别人掷两点,他就掷三点。别人掷三点,他就掷四点。别人掷四五六,他就掷豹子。总是只比别人大一点,既赢了别人的钱,又叫人无话可说。这就是手法的妙处。 赌场里假手法有很多种,但这些手法都是骗人钱财的,要是被人发现了,轻则剁你手足,重则取你性命。而唐小三这种手法,绝不骗人,他是靠自己的技巧取胜,即使你知道了,你也只能认栽。 黎明前,是一天最黑暗的时候。是不是所有美好的事物,到来之前,都必须经历一次惨痛呢? 至少唐小三是这样想的。彩虹是那样的五光十色,蔚为壮观,可是没有风雨的洗礼,又怎能有绚烂的彩虹?成功是那样的令人满心欢喜,可是没有充满血泪和汗水的苦练,谁又能随随便便成功? 若不是十一年如一日的苦练,将别人睡觉的时间都用来掷骰子,他又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掷出一个豹子。 唐小三是趁着这黎明前的黑暗溜出来的,他什么也没有带,只带着那三颗跟随了自己十一年的骰子。他家里一贫如洗,也没有什么东西可带出来。虽然身上一个铜钱也没有,但他相信,大丈夫无论走到哪里,想要安身立命并不难。况且,他还有一双灵巧的手,可以随意就掷出三个六。 大夏朝正处于盛世,老百姓都安享太平。而对于一个男人来说,除了好吃好喝以外,还需要有漂亮的女人能随叫随到。最好,天下所有漂亮的女人都能成为自己的妻妾。这,就连皇帝都办不到,他就算有这个能力,也没有这个实力。古往今来,为何皇帝都比较短命,就是因为他后宫佳丽太多,过度的纵欲淘空了他的身子。 即使如此,食色,依然是一个男人的本性。所以不管走到哪里,妓院都是遍地开花。和妓院一样遍地开花的,是赌场,越是盛世,妓院和赌场越多,这本就是天下三种最赚钱的行业之二,而另外一种最赚钱的行业便是杀手。 虽然天空漆黑得看不清眼前的路,但唐小三的兴奋心情难以言表,他十九年来,从未离开过村子三十里之外,而现在他却是要奔向距此百里外的江州城。这是距离村子最近的一个城市。到了江州城,随便找一家赌场,他就能满载而归。 刚刚踏出家门时,唐小三还有一丝留恋,毕竟老父年迈,两个哥哥都是长年来朝夕相处,尤其是二哥,一直就待他很好,自己一个招呼也不打,实在说不过去。可是他也知道,如果打招呼,自己就走不了了。还是等自己在城里赚了大钱,再回来向他们请罪吧。自己已经留了字条,告诉了他们自己的去向,他们也不致于会为自己担心吧。 这样想着,唐小三心里就开朗了,忍不住向前奔跑起来,好像前面有大把的银子等着他去赚。一线阳光终于刺透了这黎明前的黑暗,射到了他英俊的脸上,他脸上满是自信的光芒,奔向新生活的脚步显得那样豪迈有力。 就是带着这样的心情,唐小三走进了江州城,一百里的距离赶过来,两条腿又疼又酸,他却是丝毫没有感觉。 正是正午,早上一点东西也没有吃,他肚子饿得咕咕叫,偏偏他衣袋里一个铜钱也没有。一文钱难倒英雄好汉,就在唐小三捂着肚子愁眉苦脸的时候,他眼前陡然间一亮。 他实在没有想到在这个时候会看见这个人,这个人胖得就像一头大肥猪,左手一只烧鸡,右手一个猪蹄膀,从一家颇为气派的酒楼里走出来,酒楼门楣上五个烫金大字“江州第一家”。 单从外观上说,这家酒楼也真称得上是“江州第一家”了,雕梁画栋,美仑美奂,酒楼的台阶上铺着鲜红的地毯。 这个胖得就像猪的人穿着一件天蓝色线衫,赤着两只胳膊,胳膊上的肥肉随着他的走动而左右晃动,他正一步一步地从红地毯上走下来。 “沙大少!” 唐小三喊了一声,虽然心里巴不得马上赶过去,行动上却是慢条斯理。 沙大少一双小眼睛眯起来,看清是唐小三,不由得大笑道:“叫你来找我,你还真来了,来得这样快!” 唐小三板着脸道:“你以为你是谁呀?你叫我来,我就来,我只不过是在乡下呆腻了,进城来逛逛。” 沙大少道:“我知道,我当然知道,你就是进城来逛逛,逛得肚子饿了,就想找个地方吃顿饭,却不知你要到哪里吃饭,这个酒楼的菜就做得很不错。”他顺手指了指身后的“江州第一家”。 唐小三看着他手里的烧鸡,咽着唾沫道:“这样的酒楼,档次太差,我还是走一走再说,却不知你手里的烧鸡可不可以先借给我填填肚子?” 沙大少的手赶忙往身后一缩道:“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手中有烧鸡了。告诉你,就是我有烧鸡也不能借给你,借金子借银子借老婆都行,就是不能借烧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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