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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遇见他,是在学校的小花园,看见他那样气宇轩昂地走过,一股阳光般的气息朝我袭来。那一刻,我看见了玫瑰花瓣上的露珠,我并没有奢望什么,甚至连再见他一次的愿望也没有,当然更不会去打听他是哪个班的了。因为我明白自己的价值,因为我知道,我们的缘分不过如此,或许见了这一面后,缘就尽了,谁叫我们只被上帝赐予了一面之缘呢?但我依然感谢上苍,让我遇见了他,虽然,只是擦肩而过。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我不知道这是一种幸,还是一种不幸,只是希望前世的缘能多一些,好在今生来续。 还记得是那样一个美丽的清晨,薇兰像往常一样起得很早。一束阳光照在薇兰的玻璃杯上,折射出绚丽的彩虹映在寝室的墙上,感觉像是仙境。薇兰的玻璃杯是我帮她放的,因为她总是找不着应该放在哪儿才会有彩虹,而对于这一点,我会要比她清楚得多。 欣赏着墙上得颜色,也偶尔会抬起头看看天空,看看掠过天空的飞鸟,因为我总是不懂,为什么它们会那样毫无牵挂,飞得自由自在。难道是在留恋清风与翅尖擦过的感觉吗?不知怎的,想起了那个花园偶遇的他。我想我一定是留恋与他擦肩而过的感觉,甚至我还能感觉他擦过我肩膀时的温度,那一刻,我的心跳得厉害,我还能忆起,那时他呼吸的速度。 “咚咚咚”一阵敲门声惊断了我的回忆。一定是薇兰回来了,因为她总是在练完晨跑后,再回来叫醒我。于是我急急忙忙穿上拖鞋,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随意理了理睡折了的睡衣,睡眼朦胧地给她去开门。 “你怎么又不带钥匙……”我刚准备数落她一顿,却已经被门口的情景吓呆了,怎么会是他!天哪,我还穿着睡衣呢! 我差点失声叫了出来,他也马上低下头来,满脸通红,向后退了几步,“对,对不起,打搅了。” “我以为是薇兰呢!”我紧张的要命,巴不得马上变成一只蚂蚁,找个地缝钻下去,“什么?薇兰她不在啊!”他一脸惊异地抬起头来,又马上低了下去,“我,我是找薇兰的,我叫寒海冰,是学生会副主席,有点事找她,麻烦你等一下替我转告她一声,谢谢。”说完,便在两秒钟之内消失了。 我想,一定是我长得太丑了,怕是吓着了他。虽然我很懊悔,但也无济于事,已经发生过了。懊悔又有什么用呢?只是怨恨上帝为什么要我在这个时候遇见他。 噢,天哪!还有我的头发,我马上冲到了镜子前面,天哪!乱成这样,我敢说这是我所见过的最乱的头发了,以前再怎么睡也不会睡到这样乱啊!怎么会这样,我忙抓起梳妆台上的梳子把头发梳理好。唉,可是现在梳好了又有什么意义呢?他又不会再来了。 我有些失意,但依然对着镜子继续梳理,我想,大概他再也不会来了吧! 换上了校服之后,敲门声再度响了起来,不出我所料,果然是薇兰。“叶玫,你已经起床了,真是少见,今天怎么心情这样好,这么早就起床了。”看着她又惊又喜的样子,美丽得如同一朵含苞待放的蔷薇花。 我忽而想起他托付的事情,“噢,一个叫寒海冰的,早上来找过你,怕是学生会的什么事吧。”我说。 “海冰,噢,我知道了。”薇兰点点头。 寒海冰,他的名字吗?真好听,我微微地笑起来,在想为什么刚才没有注意到他的名字。 其实,曾经也在睡觉的时候,想象过n种与他再次相遇的情景。但我始终不相信自己与他的缘分,所以最终也只是被“不可能”这三个字给轻轻地打消掉了,也不知竟会这样相遇,其实也挺希望他是来找我的,但,怎么可能呢? 我无奈地摇摇头,嘲笑着自己那个不切实际的念头。来这个寝室的男生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都是来找薇兰的,还有百分之零点一的是故意趁薇兰不在,来送东西的。至于那百分之零点一的也是作了很强的心理准备,外加花了几个月的时间以适应我的长相,才作出了请我做个托的决定吧,毕竟,我的长相是不可恭维的。 至于他,我不知道是应该规划到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那一类,还是百分之零点一的那一类,但无论怎样他都是来找薇兰的,不是我。我并不认为这是一种打击,毕竟上帝给了我们第二次见面的机会,虽然是这样仓促,而且措手不及。 所以,我依旧感谢上苍. 可是,从那以后,他就成了全校唯一关心我的男生.而我也加入了每天清晨薇兰的晨跑。他总是会在跑步的时候遇见我们,并和我们打招呼,每天清晨能和自己心仪的人相遇并打招呼,这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啊!至少,对于我来说是这样。 渐渐的,我感觉到了自己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意义,我终于明白,原来每个人都是不会被上帝抛弃的,比如说我。 我以为,我的幸福终于来了,虽然,他对我并没有什么特殊,虽然,我们每天说过的话都很少,但我真的知道他是一个关心别人的男孩。而我也会在心中默默地记住他说过的每一句话,反复回味着,琢磨着,像是小的时候看过的童话故事,在我的心里,永远都是那样完美,永远都是那样经久而不衰,即使看上一千遍一万遍,也依然会爱上他,也依然会觉得,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完美无暇…… 枫叶红了又绿,花儿谢了又开。时间就是这样悄悄地从我们身边流逝,我一万次地感谢上帝,使我终于看到了幸福的所在。 于是,我的脸上每天挂满了笑意,我可以每天感觉到玫瑰的存在,感觉到它的芬芳给我带来的幸福。多么希望这样的日子能够延续下去,直到地老天荒。 时间真的是过得很快,春寒料峭的季节又来了。他依旧会在每天早上过来和我打招呼,不对,应该是和我们打招呼,因为我不能忘了陪我度过了以前那样无聊的日子的薇兰。 因为,我从来就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 在走廊上与他相遇,是这个季节里最惬意的事情,“多穿些衣服,听薇兰说你身子很娇的。”他微笑,使这个微寒的季节里充满了阳光,我想我已遇见了玫瑰的精灵,我仿佛看见那个救我出荆棘丛的骑士在向我招手,他是那样潇洒而又英俊。 我的生日也一天天近了,我有些害怕这日子的到来,因为我害怕我们之间只有友谊。我宁愿一辈子这样下去,也不要把这层纱揭开,因为我害怕他的熟视无睹,因为我爱上了他。 但时间总是那样残酷,丝毫不会因为我的害怕而停止或倒退。2月14日,如期而至。 在那个情人节的早晨,天空下起了毛毛雨,纯净的雨如丝般坠落到地上,像是满天的精灵坠入凡间,却依然掩不住玫瑰的芳香。 那一天是星期六,薇兰如往常一样早起,而且撑着雨伞出去了,她在一个花店作兼职,真不明白,她今天怎么不请假,或许是烦了那群男生吧! 雨淅淅沥沥地下着,墙上看不见彩虹,天上没有了太阳,无论那玻璃杯放在哪儿,结果终归是一个样。 我无聊地坐在书桌前,等待着男生们的到来,等待着他们送来鲜花和巧克力,然后由我转交给薇兰。 空气中弥漫着玫瑰的清香,一时间冲昏我的头脑,无法判断出这香气缭绕的雨雾中,哪里能有玫瑰的精魂。 雨渐渐停了,清新的空气迎面而来,一股泥土的清香沁入我的身体,我凭借着一个女孩的敏感得知玫瑰的存在,我发现了玫瑰精魂的所在。 是梦吗?我闭了眼,轻轻呼吸着,以为精灵在舞蹈,是如此绝美。我像人鱼公主融化在海洋里一样,消散在这清香里,飘飘然的,仿佛已置身于浮云之间。 一阵敲门声响起,停止了我的幻想,开了门,一束鲜艳娇美的玫瑰展示在我面前,火红的玫瑰,用一种粉色的纸所拢着,几条淡紫色的丝带扎住花束,缎带尾部下垂,长短不一,真不知是哪位男生送的,这是我受托以来,收到的最美丽的一束玫瑰了,真希望知道是谁这样有鉴赏能力,待会儿薇兰回来了,我一定要好好表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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