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继续了步伐,准备去乘开往伦敦的船。
“对了,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小糖问。
“我叫静之风,是一千年前的人,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一个他人生命中的过客,不需要任何人记得我,我就像夜里安静的风一样,会很安静的,很安静……直到遇到她,一切都改变了。”
“她,应该就是那个在月光下离开的女人吧?”白问道。
“没错,她叫费蒙斯.忆镜,她是那个部落的公主。我和她的相遇也是那么神奇,我是一个喜欢四处流浪的人,过着那种漂泊不定,也无依无靠的生活,因为一个人,可以很自由。我也喜欢探险,去到我不知道的地方。那天,是春夏季节交替的季节,我到了一片森林,森林里长着各种我见都没见过的植物,那一天很热,我就想躺在树阴下休息会,可没想到的是,我刚躺在树阴下,闭上眼睛,想小憩一会,就被一条毒蛇咬了一口,我顿时觉得眼前一片黑暗,当场昏迷了。等我醒来再见到的就是她如蜜般的甜美微笑。”
“你终于醒啦,怎么能在树阴下休息呢,那里的蛇最多了,好在那条蛇不是很毒,我也立即为你清理了伤口,让毒血流了出来。这才保你一条小命,知道吗?”她的声音很甜,她的头发过肩,不是很长也不算短,黑色的且很秀丽。她的脸型不大,看起来很小巧,不过眼睛却不小,笑的时候,眼睛就像半月,也像弯弯的小船,小巧的鼻子让人忍不住想去捏上一下,可爱的小嘴随便嘟哝一下,我想你就会立刻昏厥。
“你是……?”当时我问道。
“我叫费蒙斯.忆镜,是这个部落的公主,很高兴认识你,你叫什么?”
“我叫静之风,是个没事就爱探险的家伙,我也很高兴认识你。”我也回以了真心的笑容,看惯了各种丑恶神情的我,已经好久没有这样发自内心的笑过了。就这样,我们相识了。
我们一起去了部落里最恐怖的地方,那个夜晚,我一个人躺在床上,想着心事,心情乱乱的。她跑了进来,“小风,小风,你想不想体验一下恐怖的滋味?”
其实我不怎么喜欢体验恐怖,可是我居然答应了她,而且不假思索。
那是一个很幽暗的山洞,幽暗的没有任何光芒,我们只带了一盏小灯就进去了。
“这是个很偏僻的山洞,平时没什么人会到这里来的。”她兴奋的说道,她好像很喜欢这种氛围。
在往山东深处探索的过程中,有黑色的蝙蝠在头上飞来飞去,还有一些叫声,这气氛确实还蛮恐怖的。我们还幻想着山洞最深处应该隐藏了什么吧,可到了尽头,什么都没有,我们一起坐倒在地,一起哈哈的笑。
之后的一段时光,我总是唱歌给她听,她每听一次,就会哭一次,她说我的声音会使别人想要流眼泪,很感伤……
每天清晨,我总能喝到一碗粥,虽然味道不是很好,而且每次味道还都不一样,但那却是我喝过的最好喝的粥。
三个月,这足够一场美丽爱情的萌芽,也足够一场战争的爆发,那是最后的一个夜晚,也是我最后一次叫她‘忆镜姐’,第二天她就要踏上战场,去战斗,去守护部落的和平。就像你们见到的一样,在静谧的月光下,我向她,表了白,但是她没有答应我,她只是哭着离开了。
现在是千年之后,我还能听到那个答案吗?
“能!能!忆镜姐不是说过只要她还活着,你们就一定能在相见!”爱丽丝激动的说。
“请相信她会为了你们之间的爱情活下去的。”小糖说道。
“没错,只要找到现在与一千年前那个部落相对应的地方,再找到那个契机,我相信一定可以回到那里,让你知道一千年前的那个答案。”说完,白伸出了手,和风握成了拳头,他们已经成为了伙伴。
“好了,好了,那我们赶快去伦敦吧,先找出雪遇害的原因吧!”爱丽丝说道。
“说的也是……我们走吧……风!”